第三十四章 Philip Caesar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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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ianus作羅馬皇帝六年後,由Philip及其子Philip繼位。據說他是一個基督徒[75],想在逾越節前夕與眾人一同分享教會的祝禱。但當時治理教會的人並沒有應允他,因他還沒承認他的罪,認定自己和其餘的罪人一樣,也沒有排進補贖[76]的行列中。若是他不如此行,當時的監督就會因他所犯的諸多罪行,拒絕接納他。據說他便誠心遵守,在行為上也表現出對神真正的敬畏。


 

[75]Eusebius是頭一位稱該撒Philip為基督徒的教父,但他的證據純粹來自口述傳統。Jerome則確定的指稱Philip是第一位基督徒皇帝,這也成了西方教歷史的傳統說法。

 

[76]使徒時代以後,教會因應信徒犯罪,漸漸產生補贖(Penance,這字來字希臘文poena,意即懲罰)的實行。一般而言,凡是犯了重大罪行的信徒,都會被斷絕與教會的交通,也不得有分餅與杯,有時也會被停止或限制參與教會的事奉,直到他們經過一系列輕重不等的補贖,才得重新回到教會當中。到了第四世紀,關於補贖有了較明確統一的規範,補贖被分為不同的等級:痛悔者(mourners)、聽教者(hears)及跪求者(kneelers)。痛悔者一律要被逐出教會,聽教者與跪求者還可以參與某些服事。此處所指應該不是最嚴重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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