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Hadrian的信下令不得未經審判就懲罰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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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Minucius Fundanus:我收到你的前任官長、那至為顯赫之人Serenius Granianus所寫的一封信。我不認為,事情沒有經過查驗就可以通過,以至於使基督徒受到無理的威脅,或為惡意的司法程序所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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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地方上的居民,對基督徒能提出明確的控訴,甚至能在法庭上對答,就讓他們自行進行訴訟,不得憑靠群眾的控告和呼聲。凡是有人提出控訴,都必須經過你的查驗,這樣才是合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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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人控訴他們,並且能夠指出他們的確作出違紀犯法之事,你就要根據罪行輕重來宣判刑罰。但是,我鄭重的指出,若有人控訴的動機乃是出於惡意毀謗,你應當照著罪行輕重,判決那人加重懲治。』這是Adrian回信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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