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與Montanus和他假先知的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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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股勢力興起,對抗上述的Phrygian異端[46]。這股勢力是真理的防衛者,也是強有力的武器,如前述的Apollinaries of Hierapolis,以及許多與他同時、能言善道的人。在我們的歷史中,留有他們的豐富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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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位,在他的著作中反駁Phrygian時,宣佈要以口頭辯論的方式駁斥他們。他是這樣開始他的著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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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親愛的Avircius Marcellus,你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力勸我要寫一篇文章,以反駁那稱為Miltiades的異端。我躊躇直到今日,並非因我沒有能力反駁這些虛假教訓,並為真理作見證;而是擔憂有些人以為我會在新約福音的內容上有所加添。因為對一個決心照福音生活的人而言,在新約中加減甚麼,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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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來我一直在加拉太的一個城市Ancyra,了解Pontus教會非常受所謂「新預言」(New Prophecy)的攪擾。正如我們所指明的,我們稱它為「假預言」,實在一點也不為過。關於這些事和他們所提到的許多事,我在教會中藉著神的幫助,已講論多日。因此教會實在歡樂,並在真理上得堅固。仇敵被擊潰,我們的對頭被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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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的長老們與在Zoitcus同作長老的Otrenus,也請求我們將反駁真理敵人時所說的話,留下一分記錄。我們沒有這樣行。但我們答應,若主許可,就會將其寫下,並盡快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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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著作開頭提到這些事,也題到其他的事,又談到我們前述異端的起因如下:『近來所產生反對教會並和教會斷絕的這個異端,其起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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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Phrygia省Mysia的Ardabau村,有一位新近信主之人名叫Montanus。當Gratus擔任Asia地方總督時[47],這人野心勃勃要居首位,因此使仇敵有機會攻擊他。結果他就如靈魂出竅一般,陷入狂亂忘我的境地,吼叫著講出一些怪異的事,違反教會例行的制度或法規。這些制度都是從起初就被保存並流傳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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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場並看見這事發生的人,聽到這些似是而非的「神諭」,就義憤填胸,責備他是受到魔鬼邪靈的影響而變成錯亂,並擾亂群眾。因此,他們不許他說話;因他們心中還牢記主的警告,要他們儆醒分辨並提防假先知的來到。但其餘的人卻自以為受了聖靈的感動,得著豫言的恩賜,而得意自大起來。他們忘記主所說要分辨假申言者的話,逕自挑戰這個陰險、自我吹噓又迷惑人的靈。結果他們自己反被擄掠並受迷惑,無法克制自己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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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那惡者也用一種策略,或說一種詭詐的手段,破壞那些不服從真理的人。他們被過度尊崇。他暗中刺激他們,使他們火熱,喪失理智,變的冷漠無知,漸漸離棄真理。他激動兩個女人[48],使她們被錯覺的靈充滿,因此她們就如前面所說的一樣,態度怪異,狂亂忘我,失去理智。當邪靈向他們道賀時,他們又歡喜又得意,更加自我吹噓,說要作些偉大的事。有時他也似乎顯得想要責備他們,想要理所當然直接定罪他們。但受欺騙的弗呂家人(Phrygians)為數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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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自大的靈還教導他們,要他們去咒罵地上的普世教會,因普世教會沒有尊重那假先知的靈,也不讓他有機可乘。一些忠信者經常在亞西亞各地聚集,討論這一事件,並察驗他們奇特的教訓,宣告他們是虛謊的,並拒絕這異端。於是他們被趕出教會,並禁止與教會同享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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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他書信的開頭,敘述了這些事實。在其內文中也記載他駁斥他們的錯謬。在卷二,他又加上以下的話,說到他們的結局,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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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稱我們是殺害先知者[49],因我們沒有立即接受他們這些多話的先知,他們自認這些先知是主應許要差遣到百姓這裡來的。讓他們在神面前回答我們:「朋友,你們這些開始跟隨Montanus和他那幾個女人的人當中,有那一位是受猶太人逼迫或被惡徒殺害的?沒有。你們當中有那一位曾因基督的名被捕或被釘?一位也沒有!你們的婦女當中有沒有曾在猶太人的會堂中被人鞭打或遭石頭打?沒有,一位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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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Montanus和Maximilla都是以另一種方式而亡。他們二者都是在邪靈的惡意煽動下吊死的。照著一般人所聽說的,他們並非死於同時,而是各有自己的時候。他們這般死法,他們的生命結束,正如背道者猶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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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般人的看法是,那位特別的人士、在他們預言中的頭一位執事Theodotus,被他們擄去,成了這迷惑之靈的贊助者,被牽引並被提到天上,魂遊象外,將自己交付與虛謊的靈,最後好像被拋出一樣,死狀悲慘。他們說,事情經過就如我們所敘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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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朋友們,除非我們親眼看見,我們並不以為這些事是確實的。或許Montanus、Theodotus以及前述的女人是以這樣的方式死去。也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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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在同一本書中也提到,當時的監督們曾嘗試著去反駁Maximilla裡面的靈,但那些與這靈合作的人,制止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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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到:『如Asterius Urbanus著作中所言,我們不要讓Maximilla的靈說:「我像狼一樣被逐出羊群。但我不是狼。我是話,是靈,是能力。」就讓她在靈裡顯明並證實她的能力吧!讓她藉著靈去強迫人們去承認她!那些人想要查驗並探究那說話不止的靈,如Comana教會監督Zoticus和Apamea 監督Julian。但他們的口被Themison的跟隨者制服,無法反駁這虛假且迷惑人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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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同一本書中,也說到其他反駁Maximilla假預言的事。之後,他指明他寫這些事的時間,並提到她曾預測說,將會產生戰爭和政治上的騷動。於是他用以下的話證明這些事是虛假的。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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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預言的虛假難道還不夠明顯嗎?這女人死去至今已經超過十三年,這世上既沒有局部戰事,也沒有普遍戰爭。反而靠著神的憐憫,世界一直維持和平,甚至基督徒當中也是如此。』這是他在卷二中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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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從卷三中摘錄一些話,其中反駁那些人誇口他們有多人殉道:『當他們居於下風,無法回應人們對他們各種的駁斥時,就試圖以殉道為藉口而找到避難處。因此他們說有許多殉道者,並說這是證明那與他們同在的先知之靈(prophetic spirit)有何等能力。這件事,顯然絕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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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端也有殉道者,但我們在這方面絕不與他們茍同,也不認同他們所持守的是真理。最早是那些出自Marcion的Marcionites。他們說,他們有大批為著基督的殉道者。但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承認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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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又進一步說:『因此,當那些因著真實信仰忍受殉道之苦而被教會稱為殉道者的人士,恰巧遇到Phrygian異端的殉道者時,總是與他們分別,至死也與不與他們有交通,因他們不贊同Montanus和那些女人的靈。這一切都是真的,是在我們這時發生於Apamea的Maeander這人身上。在與Caisus和Alexander of Eumenia同受殉道之苦的人中,Maeander這人特別著名。』


 

[46]Montanism造成大公教會兩方面的壓力:首先是關於神的說話;其次是關於基督徒的道德與紀律。自二世紀中、後期開始,Montanus大膽宣稱自己是神所興起的先知,有保惠師(Paraclete)藉著他說話,因此保惠師的時代已正式來臨。基本上,Montanus並沒有推翻任何教會公認的信仰,也沒有變更使徒流傳下來的教訓;不過他一再強調,現在保惠師要藉著他宣告『新啟示』(New Prophecies),就是他們從前擔當不了的。(約十六12~13)其實就著內容來說,Montanus的『新啟示』並沒有神學上的新發表,也沒有與新約使徒的教訓相衝突,完全是關於基督徒生活與紀律的規範。他們鼓吹信徒脫離大公教會世俗與墮落的風潮,過一種嚴格自我約束的禁慾生活;又呼召人認清大公教會中懶散鬆弛的道德,轉而重視紀律。最後,他強調信徒(包括姊妹)普遍的祭司職分(universal priesthood of the believers),准許信徒參與教會中所有的事務,以有別於大公教會階級化與聖品化的趨勢。因此有些人認為,Montanism雖被大公教會定為『異端』(heresy),但在本質上應該被歸類為一種期望恢復(recover)教會應有原貌的『改革』(reformation)。因此,他們相信服事的人都是聖靈親自設立,而非人手所按立。被聖靈感動而為神說話的人,最為他們所敬重。若有人犯了粗鄙的罪,教會就不當接納那人而容讓罪惡。他們過清心寡慾的修道式生活,是因他們期待基督快快再臨,建立祂的千年國度。這一運動在小亞細亞和北非快速擴展,甚至也盛行至羅馬。一切有心過全新基督徒生活的人,都參與這一運動,教父Tertullian就是其一。Tertullian在主後二○一年投入這一運動,一生都以行動支持這個運動。因此他的著作,成為今日基督徒認識Montanism最客觀的來源。他在Carthage教會中參與並鼓吹Montanism,卻沒有被教會革除。不過,這運動造成大公教會莫大壓力。因此,深受威脅的大公教會便在二世紀末公開定罪Montanism,並由羅馬教會批准此一定案。經過二、三百年以後,Montanism便消失無蹤。這場二世紀時席捲歐、亞、非的運動,使大公教會在往後的教義與實行上,發展出以下四方面的特色:一、歧視並禁止平信徒在聖靈裡說話;二、為防止不斷進展的『新啟示』,開始強調使徒的傳統教訓和公認的正典;三、強化並集中教會行政,加速制度化與階級化;四、轉變當時普遍為眾教會所肯定的千年國思想,繼而否認基督即將再臨建立千年國。經過Montanism一事,大公教會不但沒有受到提醒,恢復使徒時代的活力,反而離使徒時代的特點越來越遠。

 

[47]約在主後一七二年。

 

[48]Maximilla和Priscilla都是已婚女子,卻離開丈夫投身Montanism,而Montanism竟也將她們二人封為童貞女(virgins)。因著Montanism相信人不過是聖靈所使用的工具(instrument),所以他認為,人無論性別如何,學識背景如何,在神面前都可以盡屬靈的功用。因此,所有的Montanist都以尊重Montanus的態度,敬重Maximilla和Priscilla。Tertullian也同意這種看法。

 

[49]Maximilla在十七節中只有指控教會趕逐她,但本節的作者卻說她指控教會殺害她。這指明當時大公教會有誇大Monatnism說法的嫌疑。此外,根據教會歷史,大公教會此時根本沒有藉著政權來處死異端者的能耐,乃是到了第四世紀,教會才有處死異端者的作法。這也顯示,大公教會確實對Montanism懷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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