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約翰的啟示錄


1

之後,他這樣說到啟示錄(Apocalypse of John)這卷書[38]:『有些在我們以前的人,完全揚棄排拒這卷書,逐章批判,宣稱這卷書不合常理,作者是虛構的。

2

他們說這卷書不是約翰的著作,也不是一部啟示,因為被厚重晦暗的幔子遮蓋。而且他們斷言,作者絕非教會中任何一位使徒或聖徒,乃是塞林則(Cerinthus);他創立了以他自己為名的塞林則派(Cerinthian),又想幫他的虛構小說取得權威名聲,就在這卷書前冠上此名。

3

塞林則教導的教訓是說,基督的國將是地上的國。因他自己沉溺在肉體的享樂裡,完全在天然的感官中,所以他夢想的,就是那國度裡會包括他所渴望肚腹的享樂和性愛的情慾,意即吃、喝、嫁娶、節慶、獻祭和宰殺犧牲等事;他是以「更好的恩典」(better grace)為幌子,遮掩他沈迷的慾望。』

4

『但我無法冒險反對這卷書。因為許多弟兄給它很高的評價。但我想這是一本超過我所能理解的書,每段都有隱藏、意想不到的意義。假如我不瞭解,我便懷疑字裡行間必隱藏更深的含意。

5

我不用自己的理由來衡量及判斷,只將這事留給信心。因為它們對我而言太高不可攀了。我不排斥我不能理解的事,而是很驚奇,因為我不明白。』

6

之後,他仔細讀過整卷啟示錄,證明人不可能根據表面意思來領會。他證明如下:『在完成所有預言之後,先知宣稱他自己和那些遵守這話的有福了。他說:「凡遵守這書上豫言之話的有福了。我約翰就是那聽見又看見這些事的,我聽見又看見了。」[39]

7

因此他被稱為約翰,並且這卷書是一位叫約翰的人所著,我都不否認。我也同意這卷書是一本出自神聖且受神啟示之人的著作。但我不能全然承認,他就是那位使徒,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約翰,寫約翰福音和大公書信(Catholic Epistle)的那位約翰。

8

因我從兩者的特性、用語的形式和整卷書的完成,判斷這卷書不是他寫的。因為他這位傳道者在福音書或在書信裡,沒有一處提過他的名字,宣傳他自己。』

9

Dionysius繼續說到:『約翰從未說甚麼來指出作者是他自己,或是別人。但是啟示錄的作者在一開頭就介紹自己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眾奴僕;祂就藉著祂的使者傳達,用表號指示祂的奴僕約翰。約翰便將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見證出來。」[40]

10

然後,他也寫了一封信:「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願恩典與平安歸與你們。」[41]但是,即使在大公書信中,傳道者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寫在前頭,而是以神聖奧祕啟示的本身為開始來介紹:「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42]主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七節,就是因為這一個啟示而祝福彼得,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血肉之人啟示了你,乃是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啟示了你。」[43]

11

雖然在備受爭議又篇幅很短的約翰二書、三書裡,也都沒有出現約翰這個名字,而以「長老」為匿名。但啟示錄這卷書的作者,並不以為加上約翰的名字一次就夠了,就能繼續他的著作。反而又再次題起他的名字:「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的,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44]寫到結尾時,他還這樣說:「凡遵守這書上豫言之話的有福了,我約翰就是那聽見又看見這些事的。」[45]

12

正如他說的,寫這些事的就是約翰,這是不容置疑的。但他是誰並未被題起。因為沒有像在福音書裡的約翰常說的,他就是那側身挨近耶穌懷裡、主所愛的門徒、雅各的兄弟和親眼見過主聽過主的人。

13

假如他希望清楚表明他自己,他可以說到這些事。但他什麼都沒有說,只將他自己說成是我們的弟兄和同伴,是耶穌的見證人,是因看見及聽見啟示而蒙福的人。

14

但我的看法是,有很多人與使徒約翰同名,他們因著愛他,欽佩他,努力想要趕上他,且渴望如他那樣為主所愛,因此他們也取了與約翰相同的名字,正如很多忠信者的後代都取名叫作保羅或彼得。

15

例如,使徒行傳題到有另一位稱呼馬可的約翰。巴拿巴和保羅帶著他,就如在使徒行傳記載:「也有約翰作他們的幫手。」[46]使徒行傳說他沒有和他們一同去亞西亞:「保羅和他的同伴從帕弗開船,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47]

16

所以我想這位約翰是亞西亞這些人當中的一個,如同人所說,在以弗所有二座紀念碑,上面都有約翰的名字[48]

17

從想法、用詞和編排來看,我們有理由推測,這位寫啟示錄的約翰不是使徒約翰。

18

由於約翰在福音書及書信中,以相同的方式來開頭,前者說:「太初有話。」[49]而後者說:「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50]前者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後者也說到相同的事,但有些稍作更改,「(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於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51]

19

他在開頭時介紹這些事,堅持這些主張,因為之後他很明白的說,要反對那些說主沒有成為肉體的人。因此他謹慎的附帶說到:「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他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52]

20

他緊緊守住這個,沒有離開他的主題,反而一直是在這些辭彙和名稱下討論每一件事。我們會簡要題到其中幾件事。

21

任何一個仔細查讀的人都會發現,「生命」,「光」,「從黑暗轉出來」,這些辭彙屢次在二者出現。並且處處可見以下辭彙持續出現,如「真理」、「恩典」、「喜樂」、「主的血和肉」,「審判」、「罪的赦免」、「神向著我們的愛」「我們要彼此相愛的誡命」,就是我們應該持守所有的誡命,「對世界、魔鬼、敵基督的定罪」、「聖靈的應許」、「神的兒女」、『我們需要持續的信心」和「父與子」等等。事實上,顯而易見地,福音書和書信從頭到尾都有相同的性質為特徵。

22

但啟示錄的寫法就有別並不同於這些作品,沒有交集,連一點重疊也沒有,幾乎一個相同的字都沒有。

23

且不說福音書,使徒書信沒有提及任何啟示錄所說的,啟示錄也沒有提及書信。但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指出他曾得著一些啟示,然而他沒有寫出來[53]

24

再者,顯而易見的,福音書和使徒書信的措辭不同於啟示錄。

25

因為就著希臘文說,它們不但寫得毫無差錯,就是在用語、論道和整體結構上也有優美之處。它們確實與粗野的言語、或語病、或任何庸俗的話相離甚遠,背道而馳。因為這位作者似乎兼具寫作的兩項必要條件—即知識的恩賜和表達的恩賜—因為主已經將這兩項都加給他了。

26

我不否認另一位作者也看見一個啟示,並得著知識和預言。然而,我覺察到他的言語並非準確的希臘語文,反而常用化外人的慣用語,也在某些地方使用庸俗的話。

27

在此並沒有必要指出這些事來,因我絕無意要人認為我是用嘲笑的靈來說這些事。因為我已經說過,我的目的只是要給人清楚看見這兩部著作的區別。』


 

[38]關於啟示錄這卷書在初期教會中的地位,可參卷三第二十四章。

 

[39]參啟二二7-8。

 

[40]參啟一1-2。

 

[41]參啟一4。

 

[42]參約壹一1。

 

[43]參太十六17。

 

[44]參啟一9。

 

[45]參啟二二7-8。

 

[46]參徒十三5。

 

[47]參徒十三13。

 

[48]參卷三第三十九章。

 

[49]參約一1。

 

[50]參約壹一1。

 

[51]參約壹一2。

 

[52]參約壹二3。

 

[53]參林後十二1,加二1。

第二十四章   目錄  第二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