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諭賜詔書的複本,記載教會得賜款項[84]


1

『Constantine Augustus致Carthage監督Caecilianus,吾人樂意向Africa各省、Numidia、Mauritania之合法且至聖大公教會之聖職人員有所賜與,以支付其開銷;吾人已致信與Africa卓越財政官員Ursus,令其以供給堅定支付你三千folles。

2

當你收到以上款項,應照著寄給Hosius[85]的信簡,下令分送給上述之人。

3

若你發現任何匱乏,以致無法完成吾人一切關於這事之旨意,當毫不猶豫要求吾人銀庫總管Heracleide給與一切必須之物;因吾人已當他面命令,你若向他要求任何款項,他都當留意,支付不得遲延。

4

吾人既已得知,有些不安好心者[86]意圖藉可恥毀壞手法,使人離開至聖大公教會。你當知道吾人已當面下令總督Anulinus及完美之主教Patricius,不僅當留意其他事,更當特別注意此事,好使一旦有事發生,他們不至忽略。

5

你若看見任何這類人士繼續如此行事瘋狂,就當毫不遲疑去見上述官員,報告這事,使他們能改正這類人士,這是吾人所當面吩咐者[87]。願至大神之神性保守你長久健康。』


 

[84]自此以後,教會越來越少採用一般信徒自願奉獻財物之原則,聖職人員從教產獲得供給和進項,而教產又因得賜御銀與和敬虔信徒大量奉獻而快速累積。

 

[85]應是Spain地區Cordova監督。他多年來都擔任Constantine顧問,對於Constantine的施政和四世紀初幾次神學爭議,有深遠影響。

 

[86]應指Donatism。

 

[87]這指明Constantine曾有意壓制分裂大公教會之人。他在三一六年頒佈法令推行,反對Donatism,但在幾年後產生反效果,於是收回成命。後來面對Arianism時也是先採行壓制,後採行容忍。然而在Constantine之後的羅馬皇帝,大多不採行容忍態度;因此在四世紀之後,只要有任何團體被大公教會認定是異端者,皆不免遭受政治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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