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与Montanus和他假先知的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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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股势力兴起,对抗上述的Phrygian异端[46]。这股势力是真理的防卫者,也是强有力的武器,如前述的Apollinaries of Hierapolis,以及许多与他同时、能言善道的人。在我们的历史中,留有他们的丰富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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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位,在他的着作中反驳Phrygian时,宣布要以口头辩论的方式驳斥他们。他是这样开始他的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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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亲爱的Avircius Marcellus,你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力劝我要写一篇文章,以反驳那称为Miltiades的异端。我踌躇直到今日,并非因我没有能力反驳这些虚假教训,并为真理作见证;而是担忧有些人以为我会在新约福音的内容上有所加添。因为对一个决心照福音生活的人而言,在新约中加减甚麽,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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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来我一直在加拉太的一个城市Ancyra,了解Pontus教会非常受所谓「新预言」(New Prophecy)的搅扰。正如我们所指明的,我们称它为「假预言」,实在一点也不为过。关於这些事和他们所提到的许多事,我在教会中藉着神的帮助,已讲论多日。因此教会实在欢乐,并在真理上得坚固。仇敌被击溃,我们的对头被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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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长老们与在Zoitcus同作长老的Otrenus,也请求我们将反驳真理敌人时所说的话,留下一分记录。我们没有这样行。但我们答应,若主许可,就会将其写下,并尽快寄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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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着作开头提到这些事,也题到其他的事,又谈到我们前述异端的起因如下:『近来所产生反对教会并和教会断绝的这个异端,其起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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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Phrygia省Mysia的Ardabau村,有一位新近信主之人名叫Montanus。当Gratus担任Asia地方总督时[47],这人野心勃勃要居首位,因此使仇敌有机会攻击他。结果他就如灵魂出窍一般,陷入狂乱忘我的境地,吼叫着讲出一些怪异的事,违反教会例行的制度或法规。这些制度都是从起初就被保存并流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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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场并看见这事发生的人,听到这些似是而非的「神谕」,就义愤填胸,责备他是受到魔鬼邪灵的影响而变成错乱,并扰乱群众。因此,他们不许他说话;因他们心中还牢记主的警告,要他们儆醒分辨并提防假先知的来到。但其馀的人却自以为受了圣灵的感动,得着豫言的恩赐,而得意自大起来。他们忘记主所说要分辨假申言者的话,迳自挑战这个阴险、自我吹嘘又迷惑人的灵。结果他们自己反被掳掠并受迷惑,无法克制自己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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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那恶者也用一种策略,或说一种诡诈的手段,破坏那些不服从真理的人。他们被过度尊崇。他暗中刺激他们,使他们火热,丧失理智,变的冷漠无知,渐渐离弃真理。他激动两个女人[48],使她们被错觉的灵充满,因此她们就如前面所说的一样,态度怪异,狂乱忘我,失去理智。当邪灵向他们道贺时,他们又欢喜又得意,更加自我吹嘘,说要作些伟大的事。有时他也似乎显得想要责备他们,想要理所当然直接定罪他们。但受欺骗的弗吕家人(Phrygians)为数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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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自大的灵还教导他们,要他们去咒骂地上的普世教会,因普世教会没有尊重那假先知的灵,也不让他有机可乘。一些忠信者经常在亚西亚各地聚集,讨论这一事件,并察验他们奇特的教训,宣告他们是虚谎的,并拒绝这异端。於是他们被赶出教会,并禁止与教会同享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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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他书信的开头,叙述了这些事实。在其内文中也记载他驳斥他们的错谬。在卷二,他又加上以下的话,说到他们的结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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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称我们是杀害先知者[49],因我们没有立即接受他们这些多话的先知,他们自认这些先知是主应许要差遣到百姓这里来的。让他们在神面前回答我们:「朋友,你们这些开始跟随Montanus和他那几个女人的人当中,有那一位是受犹太人逼迫或被恶徒杀害的?没有。你们当中有那一位曾因基督的名被捕或被钉?一位也没有!你们的妇女当中有没有曾在犹太人的会堂中被人鞭打或遭石头打?没有,一位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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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Montanus和Maximilla都是以另一种方式而亡。他们二者都是在邪灵的恶意煽动下吊死的。照着一般人所听说的,他们并非死於同时,而是各有自己的时候。他们这般死法,他们的生命结束,正如背道者犹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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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般人的看法是,那位特别的人士、在他们预言中的头一位执事Theodotus,被他们掳去,成了这迷惑之灵的赞助者,被牵引并被提到天上,魂游象外,将自己交付与虚谎的灵,最後好像被抛出一样,死状悲惨。他们说,事情经过就如我们所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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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朋友们,除非我们亲眼看见,我们并不以为这些事是确实的。或许Montanus、Theodotus以及前述的女人是以这样的方式死去。也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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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在同一本书中也提到,当时的监督们曾尝试着去反驳Maximilla里面的灵,但那些与这灵合作的人,制止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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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到:『如Asterius Urbanus着作中所言,我们不要让Maximilla的灵说:「我像狼一样被逐出羊群。但我不是狼。我是话,是灵,是能力。」就让她在灵里显明并证实她的能力吧!让她藉着灵去强迫人们去承认她!那些人想要查验并探究那说话不止的灵,如Comana教会监督Zoticus和Apamea 监督Julian。但他们的口被Themison的跟随者制服,无法反驳这虚假且迷惑人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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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同一本书中,也说到其他反驳Maximilla假预言的事。之後,他指明他写这些事的时间,并提到她曾预测说,将会产生战争和政治上的骚动。於是他用以下的话证明这些事是虚假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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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预言的虚假难道还不够明显吗?这女人死去至今已经超过十叁年,这世上既没有局部战事,也没有普遍战争。反而靠着神的怜悯,世界一直维持和平,甚至基督徒当中也是如此。』这是他在卷二中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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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从卷叁中摘录一些话,其中反驳那些人夸口他们有多人殉道:『当他们居於下风,无法回应人们对他们各种的驳斥时,就试图以殉道为藉口而找到避难处。因此他们说有许多殉道者,并说这是证明那与他们同在的先知之灵(prophetic spirit)有何等能力。这件事,显然绝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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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也有殉道者,但我们在这方面绝不与他们 同,也不认同他们所持守的是真理。最早是那些出自Marcion的Marcionites。他们说,他们有大批为着基督的殉道者。但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承认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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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又进一步说:『因此,当那些因着真实信仰忍受殉道之苦而被教会称为殉道者的人士,恰巧遇到Phrygian异端的殉道者时,总是与他们分别,至死也与不与他们有交通,因他们不赞同Montanus和那些女人的灵。这一切都是真的,是在我们这时发生於Apamea的Maeander这人身上。在与Caisus和Alexander of Eumenia同受殉道之苦的人中,Maeander这人特别着名。』


 

[46]Montanism造成大公教会两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关於神的说话;其次是关於基督徒的道德与纪律。自二世纪中、後期开始,Montanus大胆宣称自己是神所兴起的先知,有保惠师(Paraclete)藉着他说话,因此保惠师的时代已正式来临。基本上,Montanus并没有推翻任何教会公认的信仰,也没有变更使徒流传下来的教训;不过他一再强调,现在保惠师要藉着他宣告『新启示』(New Prophecies),就是他们从前担当不了的。(约十六12~13)其实就着内容来说,Montanus的『新启示』并没有神学上的新发表,也没有与新约使徒的教训相冲突,完全是关於基督徒生活与纪律的规 。他们鼓吹信徒脱离大公教会世俗与堕落的风潮,过一种严格自我约束的禁欲生活;又呼召人认清大公教会中懒散松弛的道德,转而重视纪律。最後,他强调信徒(包括姊妹)普遍的祭司职分(universal priesthood of the believers),准许信徒参与教会中所有的事务,以有别於大公教会阶级化与圣品化的趋势。因此有些人认为,Montanism虽被大公教会定为『异端』(heresy),但在本质上应该被归类为一种期望恢复(recover)教会应有原貌的『改革』(reformation)。因此,他们相信服事的人都是圣灵亲自设立,而非人手所按立。被圣灵感动而为神说话的人,最为他们所敬重。若有人犯了粗鄙的罪,教会就不当接纳那人而容让罪恶。他们过清心寡欲的修道式生活,是因他们期待基督快快再临,建立他的千年国度。这一运动在小亚细亚和北非快速扩展,甚至也盛行至罗马。一切有心过全新基督徒生活的人,都参与这一运动,教父Tertullian就是其一。Tertullian在主後二○一年投入这一运动,一生都以行动支持这个运动。因此他的着作,成为今日基督徒认识Montanism最客观的来源。他在Carthage教会中参与并鼓吹Montanism,却没有被教会革除。不过,这运动造成大公教会莫大压力。因此,深受威胁的大公教会便在二世纪末公开定罪Montanism,并由罗马教会批准此一定案。经过二、叁百年以後,Montanism便消失无踪。这场二世纪时席卷欧、亚、非的运动,使大公教会在往後的教义与实行上,发展出以下四方面的特色:一、歧视并禁止平信徒在圣灵里说话;二、为防止不断进展的『新启示』,开始强调使徒的传统教训和公认的正典;叁、强化并集中教会行政,加速制度化与阶级化;四、转变当时普遍为众教会所肯定的千年国思想,继而否认基督即将再临建立千年国。经过Montanism一事,大公教会不但没有受到提醒,恢复使徒时代的活力,反而离使徒时代的特点越来越远。

 

[47]约在主後一七二年。

 

[48]Maximilla和Priscilla都是已婚女子,却离开丈夫投身Montanism,而Montanism竟也将她们二人封为童贞女(virgins)。因着Montanism相信人不过是圣灵所使用的工具(instrument),所以他认为,人无论性别如何,学识背景如何,在神面前都可以尽属灵的功用。因此,所有的Montanist都以尊重Montanus的态度,敬重Maximilla和Priscilla。Tertullian也同意这种看法。

 

[49]Maximilla在十七节中只有指控教会赶逐她,但本节的作者却说她指控教会杀害她。这指明当时大公教会有夸大Monatnism说法的嫌疑。此外,根据教会历史,大公教会此时根本没有藉着政权来处死异端者的能耐,乃是到了第四世纪,教会才有处死异端者的作法。这也显示,大公教会确实对Montanism怀有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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