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众教会的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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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经上的话都在我们中间应验了。我们目赌祷告的殿被拆毁到剩下原初的根基,而神圣的经书在市场中央被烈 吞噬,教会的牧者卑屈的到处躲藏,甚至有些人不名誉的被逮捕,被他们的仇敌讥笑,正如另一位申言者的话说:『他使贵胄蒙羞被辱,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飘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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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并没有资格描述最後临到他们的不幸,就像我们也不认为我们适合记录他们在逼迫前的分裂以及彼此间不近人情的行为。因此我们决定,除了那些能证明是神圣审判的事之外,不说到其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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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将不会提到那些因逼迫而摇动的人,那些在关乎救恩的事上破产的人,以及那些自愿没入洪流的人。但我们会大致将那些先对我们自己,然後对後代子孙有益的事件引进这段历史。让我们往前,简短描述那些神圣话语见证人所遭遇的神圣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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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cletian统治第十九年Dystrus月,就是罗马人所称的叁月。当救主受难节临近时,皇帝诏书到处张贴,勒令将教会夷为平地,圣经要被焚毁,下令那些位居要职位者必须降级。在皇室里作仆役的,若坚持他们的信仰,要被剥夺自由[5]。这是第一部反对我们的诏书。但不久之後,又有别的诏令颁布,首先将各处召会的领头者下监[6];之後,又用各种手段迫使他们献祭[7]


 

[4]参诗一○七40。

 

[5]这就是Diocletian着名的第一诏谕(First Edict of Diocletian),这部文件已不复存在。第一条『将教会夷为平地』,是早先就出现过的作法,就是不许基督徒公开聚集。第二条,『圣经要被焚毁』,是前所未见的新法,显示发起逼迫的执政者承认圣经在基督徒的会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第叁条『位居要职位者必须降级』,乃是效法Valerian先前的作法,不过并没有附带施以酷刑或死刑,只有降级惩罚。凡任公职者,都有可能失去官阶或罗马公民权。至於第四条『在皇室里作仆役的,若坚持他们的信仰,要被剥夺自由』,则可能指那些在皇室或各级官署里服务的人;他们虽没有官阶,却是自由人。这些与奴隶或奴仆不同的自由人,若是不否认信仰,就有可能被剥夺自由,变成奴隶或奴仆。

 

[6]由六章八节可以得知,这份诏令应该就是Diocletian第二诏谕(The Second Edict of Diocletian),其颁布是在Melitene和Syria发生骚乱不久之後。当时,人多以为基督徒必须为这次骚乱的发生负起责任,这使Diocletian发现,在他的帝国里有基督徒教会这样一个团体,其成员彼此之间有至高无上的联结,对帝国实在是一项威胁。因据称该次骚乱是因某些基督徒领头人密谋动乱,因此Diocletian自然会采取这第一步,就是将各地基督徒的领袖下监。

 

[7]这项条款应该是第叁诏谕(The Third Edict of Diocletian)里的内容。在教会领袖被下监之後,又颁布了第叁诏谕,对教会领袖施以酷刑,逼迫他们献祭,才准他们得释放(虽然在有些地方没有彻底执行)。至於不献祭计处以死刑的惩罚,乃是在第四诏谕颁布时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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