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Dionysius所提到其他人的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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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各城市與各村莊中,還有很多人被異教徒所害,我要舉出其中一人為例。Ischyrion被官長中的一人雇為男僕。他的雇主命令他獻祭,但他沒有服從,於是就被虐待、凌辱。因他一直堅持,他的雇主便抓住一根長棍刺入他的體內,將他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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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需提到那些在曠野山嶺中漂蕩,受飢渴寒病、強盜野獸威脅的人呢?這些人當中的倖存者,都能為他們的蒙召和得勝作美好的見証。我要舉出一個事實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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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eremon是Nilus城中一個非常年老的監督,他和他的妻子逃入亞拉伯的山中,就沒有再回來。雖然弟兄們殷勤的搜尋,還是無法找到他的遺體或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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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很多逃到亞拉伯山中的人,都被蠻族人Saracenes擄為奴隸。要將他們以高價贖回極為困難,而另一些人則完全不可能被贖回。許多人至今仍未被贖回。我提及上述弟兄們的這些事,並非沒有目的;而是要你們看見那臨到我們的苦難是如何巨大、可怕。那些遭遇過這些試煉的,的確最能明白他們所經所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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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他又說到:『我們中間有些神聖的殉道者,現在正與基督同坐,有分於祂的國度,且是祂國度的分享者,又要與主一同審判[86]。當他們在世時,曾接納那些偏離並獻祭給偶像而被定罪的弟兄們,當看見他們改變及悔改而可蒙祂悅納(因祂甚願罪人悔改而非死去),並查証他們是真誠悔改後,就接納他們,並與他們一同聚集。他們也與他們在禱告及筵席上一同交通[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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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這樣,弟兄們,對於這些我們還有甚麼可說?我們應該作什麼?讓我們加入他們的心境,觀察他們的審判及慈憐,親切地接納那些受到憐憫對待的人。難道我們應當宣告他們的審判不公,審判他們的看法,因憐憫而憂愁,將次序推翻嗎?』這也許是當Dionysius題及那些在逼迫中軟弱的人時,所加上的話。


 

[86]當時,Dionysius認為殉道者『正與基督同坐,有分於祂的國度,且是祂國度的分享者,又要與主一同審判』,這顯然與聖經真理不合。根據新約聖經的記載,已死的聖徒,無論是在舊約或新約中的,都沒有升天,而是在陰間等候復活(約三13,徒二34)。因此,有一種說法根據弗四章八至十節,說基督復活時,將樂園連同所有舊約的聖徒,都從陰間帶到諸天之上去,是絕對錯誤的。另外也有一種說法,以為保羅在林後十二章四節的話就是說到天上的樂園。但林後十二章三節的連接詞『並且』,充分指明四節的樂園與二節的三層天不同。二節說到使徒被提到第三層天裡。三至四節是進一步說到,使徒還被提到另一個地方,就是樂園。因此,樂園不是二節『第三層天』的同義辭,乃是指第三層天以外的地方。樂園是指陰間裡快樂的部分,死後的亞伯拉罕和所有義人的靈都在那裡,等候復活(路十六22~23,25~6)。主耶穌死後曾去那裡,直留到祂復活(路二三43,徒二24,27,31,弗四9,太十二40)。Dionysius的說法反應了當時通行的信仰,也說明今日基督徒對死後去向的不正確觀念,早已存在於初期教會教父的錯誤領會中。教父們與信徒尊崇殉道者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臆測為信仰的作法,卻必須加以更正。另外,Dionysius認為得勝信徒已經與基督同王,也是一種偏差的看法。得勝者不是在今世有分於國度,與主一同審判,乃是在來世時才會得著這些作賞賜(啟二十4~6)。

 

[87]Dionysius在此很謹慎的沒有題到同享餅杯。在當時,有些在教會中具影響力的人士會接納在逼迫中的失敗者,但僅限於私下的交通與同筵,不包括接納他們重新有分於事奉,更不會讓他們有分餅杯。照著當時的實行,只有監督有權力決定是否重新接納失敗的信徒。此處殉道者對他們是否真實悔改的判斷與考察,可能也是監督作出接納之決定的參考依據。Dionysius顯然是同意殉道者挽回失敗者的用心;而他的態度也與Cyprian及大公教會相似,對抗那位為了維繫教會純潔而絕不接納失敗者的Nov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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